离婚时工资花完了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我的工资在婚姻期间都正常花掉了,现在配偶要求分割这部分工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是会要求我补偿配偶一部分工资,还是会认定工资已合理支出无需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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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工资已经花完,法院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当一方主张工资已经花完时,关键在于支出是否合理。如果工资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支付房租、水电费、购买生活用品、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等,这些支出通常会被认定为合理支出。因为家庭生活的维持需要各项费用的支撑,这些支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要求花费工资的一方进行补偿,因为这属于正常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消耗。 然而,如果工资的支出是用于一方的个人不合理消费,比如赌博、吸毒、未经对方同意的大额赠与他人等,这些支出就可能不被认定为合理支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合理地处分共同财产,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花费工资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主张工资已合理支出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工资的去向和用途是合理的。证据可以包括消费发票、转账记录、合同等。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支出合理,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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