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如何办理离婚?


对于外籍人离婚的问题,首先要区分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话,如果外籍人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涉外离婚案件,如果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中国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方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如果一方在国外无法亲自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中国的律师代理,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和公证认证。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也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总之,外籍人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遵循中国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离婚过程合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