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庭审是怎样进行的?


非法证据排除庭审是司法程序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主要是为了确保法庭所采用的证据来源合法、可靠,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非法证据这个概念。非法证据指的是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收集到的证据。这些方式可能包括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通过不符合法定程序且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方式收集的物证、书证等。 在非法证据排除庭审中,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第一步是申请,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认为存在非法证据,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排除申请,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比如,当事人可以说明遭受刑讯逼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情况。 第二步是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第三步是调查,如果法庭决定进行调查,会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先行当庭调查。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可以通过出示、宣读讯问笔录或者其他证据,有针对性地播放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方式,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第四步是处理,如果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