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能力是如何划分的?

我最近涉及到一起民事诉讼,不太清楚民事诉讼能力是怎么划分的。我想知道不同的民事诉讼能力在案件中有什么不同的影响,划分的标准又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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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诉讼能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能力,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划分对于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能力主要分为以下几类。首先是有完全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他们可以独立地进行民事诉讼活动,自己决定是否起诉、应诉,以及如何参与诉讼等各项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包括民事诉讼行为。 其次是限制民事诉讼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能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诉讼活动,但对于一些较为复杂、重大的诉讼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或者在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纯获利益的情况可能表现为获得赔偿等,而一些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等复杂的诉讼行为,则需要法定代理人参与。 最后是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不具备独立进行民事诉讼的能力,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诉讼行为。这是因为他们在认知和理解能力上存在不足,无法准确判断诉讼行为的后果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代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起诉、应诉、辩论等一系列活动,以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事诉讼能力的划分是基于当事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目的是确保每个当事人在诉讼中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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