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面积具体是怎么补偿的?


拆迁后面积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 -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若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对于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 **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一定标准核定。例如,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 - 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 - 30)平方米核定;在(25 - 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补偿面积的确定依据 - 一般以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通常按照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补偿。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的法律保护。 -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和处理。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会考虑房屋的产权证明、建设规划许可等文件。具体来说: - 有房地产权证的,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 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