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如何建立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对合同里提到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太明白。想知道这个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怎么确定、怎么建立的,会不会之后还能变动,所以来问问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建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判定标准。 首先,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地。简单来说,就是你日常上班干活的地方 。比如,你在一家公司的某个具体办公地点或者工厂的某个车间工作,这个地方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些条款。这就意味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会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写进合同里,这为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提供了书面依据。也就是说,合同里约定的工作地点,正常情况下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重要参考。 另外,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进一步强调了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劳动纠纷处理中的重要地位。 不过,劳动合同履行地并非一成不变。当用人单位的客观情况发生极大变化,比如转产、调整生产结构或经营目标等,或者劳动者因为身体健康、职业技能等方面原因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在这些情况下,可能会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这其中就可能包括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调整 。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场所地。 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孩子一个月时可以离婚吗?
- 欠信用卡14万要如何申请延期还款呢?
- 交通事故牙齿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 被追尾对方全责时,误工费和折旧费该如何赔偿?
- 经济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 哪些情况适用法院留置送达?
-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 证满一年的房子税费是多少?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有什么作用和使用规定?
- 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 电商公司税务筹划收费是怎样的?
- 判决书是否可以转让?
- 主材调差是否只记取税金?
- 毁坏农作物属于什么罪?
- 交通罚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
- 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进行?
- 工厂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赔偿多少钱?
- 诈骗不还钱,坐牢后就不用还了吗?
- 哪些情况下专利权会终止呢?
-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咨询有哪些?
大家都在问
- 孩子一个月时可以离婚吗?
- 欠信用卡14万要如何申请延期还款呢?
- 交通事故牙齿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 被追尾对方全责时,误工费和折旧费该如何赔偿?
- 经济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 哪些情况适用法院留置送达?
-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 证满一年的房子税费是多少?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有什么作用和使用规定?
- 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 电商公司税务筹划收费是怎样的?
- 判决书是否可以转让?
- 主材调差是否只记取税金?
- 毁坏农作物属于什么罪?
- 交通罚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
- 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进行?
- 工厂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赔偿多少钱?
- 诈骗不还钱,坐牢后就不用还了吗?
- 哪些情况下专利权会终止呢?
-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咨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