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鉴定医疗事故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要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二是这种违反行为是出于过失,而不是故意;三是该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会建立专家库。这些专家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并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在进行鉴定时,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在鉴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鉴定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书会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