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少女自愿发生关系法律怎么判定?
我最近有些困惑,在了解一些事情的时候,想到了如果和未成年少女是自愿发生关系,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去判定呢?心里很疑惑,想知道具体的判定标准、依据,以及不同年龄阶段的判定有啥不同,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展开


与未成年少女自愿发生关系的法律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少女不满十四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只要与之发生性关系,均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且要从重处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二人以上轮奸;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如果少女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且行为人对其实施监护、抚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此时与之发生性关系,同样构成强奸罪。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则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少女已满十六周岁且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这种情况下不视为犯罪,不受刑事追究 。 总之,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认知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性行为及其后果的充分理解和判断能力。相关概念:(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