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能构成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我想知道我们这样一起生活多久才能算事实婚姻呢?有没有时间要求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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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事实婚姻并不是单纯以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来认定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但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就不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了。也就是说,从1994年2月1日起,不管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多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都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 不过,在此之前,在一定条件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所以,现在不存在因为共同生活达到一定时间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了,要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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