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不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的问题。最近身边遇到个事儿,涉及到案件不批捕的情况,不太清楚后续公安机关还能侦查多久。就想知道在这种不批捕的状况下,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
展开 view-more
  • #刑事侦查
  • #不批捕
  • #侦查期限
  • #刑事诉讼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规定。 首先,如果案件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需要侦查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每次补充侦查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最多能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其次,如果是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要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另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但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后续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期限。不过,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概念: 补充侦查:就是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等工作,以便更全面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对其进行侦查工作所占用的时间期限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