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第一种情况是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单来说,对于不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一般在现场调查开始的十天内会出责任认定结果;要是有逃逸情况,等找到肇事车辆和司机后的十天内会出结果。 第二种情况涉及检验、鉴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一般来说,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并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经核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程序合法、内容真实、依据充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从现场调查结束开始算,先有不超过六十天的检验鉴定期,之后还有五天来制作认定书。 另外,如果是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因情况而异,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你在遭遇交通事故时,清楚知道大致的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