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多久,想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天数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好做后续的打算。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联)》及相关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三十天。从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被受理开始计算,这三十天内任意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内申请,同样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充分的时间去慎重考虑离婚决定,避免冲动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