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公司起诉了该怎么办?


当仲裁裁决书下来后公司起诉了,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相关法律概念和应对方法。首先,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非终局裁决则是指除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公司起诉后,你作为另一方当事人,首先要做的是及时签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在这个副本中,你能看到公司起诉的具体诉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你需要积极准备自己的答辩。这包括重新审视整个案件,梳理之前仲裁阶段的证据,看是否有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地方。如果你在仲裁阶段的证据已经很充分,那可以着重整理证据目录,明确每个证据要证明的事实。同时,要根据公司在起诉状中提出的新观点和理由,有针对性地收集反驳证据。在法院规定的答辩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清晰地表明你的立场和观点,对公司的诉求进行回应。最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配合法院查明案件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