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前全款房会被分走吗?
我在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准备和伴侣离婚。我很担心这套婚前全款买的房子会被对方分走一部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对方有没有权利分割我这套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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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判断离婚后婚前全款房是否会被分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前全款房的性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通常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用自己的资金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从法律意义上讲,这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该房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套婚前全款房。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该房产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按照约定,这套房子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旦有这样的书面约定,离婚时该房产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在婚后对该婚前全款房进行了扩建、装修等行为,使得房屋的价值有所增加,那么对于增值部分,可能会涉及到分割问题。因为扩建、装修等行为可能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增值部分,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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