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餐饮费不能超过收入的多少?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不少餐饮费用。我想知道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公司的餐饮费在收入里有没有比例限制呢?要是超过了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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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费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餐饮费一般归类为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假设一家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餐饮费(业务招待费)是20万元。首先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20万元×60% = 12万元;再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5‰计算,1000万元×5‰ = 5万元。由于5万元小于12万元,所以该企业当年能在税前扣除的餐饮费(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超过的15万元就不能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扣除,而是多扣除了餐饮费等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企业需要补缴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并且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这是因为税法规定了企业准确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义务,不按照规定执行就违反了税收征管的相关法规。 此外,如果餐饮费是用于职工福利性质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餐饮费如果是符合职工福利范畴,就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来处理。总之,企业在处理餐饮费等费用时,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核算和扣除,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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