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掌握多少证据才能进行留置?

我涉及一个可能被留置的情况,不太清楚到底要达到什么证据标准才会对我采取留置措施。我想知道是要有明确确凿的证据,还是一定数量的证据,或者是达到其他什么程度的证据要求,希望能有个清晰的了解。
展开 view-more
  • #监察留置
  • #证据标准
  • #职务犯罪
  • #监察法
  • #调查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重要调查措施。要明确掌握多少证据才可以进行留置,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并非要求掌握全部的证据才能留置。 这里的“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意味着不需要达到能够完全定罪的证据程度。也就是说,只要监察机关掌握了一些初步的、能指向被调查人存在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并且满足上述规定中的特定情形,就可以依法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例如,在一些贪污案件中,可能已经掌握了被调查人有异常资金往来的银行记录、相关证人关于部分可疑行为的证言等,这些证据虽然不能完整地证明贪污犯罪的全貌,但已经显示出存在严重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同时又存在被调查人可能串供等情形,就符合留置的条件。所以,留置并不取决于证据的具体数量,而是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留置情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