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何立案追诉?
我遇到了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的事情,想知道公安机关对于他们管辖的刑事案件,具体是怎么进行立案追诉的呢?是有什么流程,还是有特定的标准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能不能被立案,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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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是有一套严谨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立案追诉的概念。立案追诉其实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关于立案的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各类犯罪都有详细的规定。例如,在盗窃罪中,如果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一般来说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等情况,就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不同类型的犯罪,其立案追诉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当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公安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该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 立案之后,就进入到追诉阶段。追诉就是公安机关通过侦查等手段,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措施。如果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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