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房子,听说有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基金是怎么管理的,比如钱由谁来管,使用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监督机制。想了解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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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通俗来讲,就是专门为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能够得到及时维修、更新和改造而设立的一笔资金。这笔钱的设立,就像是给我们的房子上了一份‘保险’,让我们的居住环境更有保障。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是有明确规定的。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在管理方面,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一般情况下,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而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同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还有监督机制。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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