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付了装修款未开票该怎么做账?

我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已经把装修款付给他们了,但是他们一直没给我开发票。我不太懂财务这一块,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记账,担心之后会有财务上的麻烦或者不符合规定,想知道正确的做账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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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款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当支付了装修款却未取得发票时,需要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方法和相关依据。 首先,在支付装修款时,虽然没有发票,但实际的资金已经流出,这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们需要对这笔业务进行记录。此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付账款”是企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它属于资产类科目,表示企业未来有权获得相应的商品或服务。 接下来,当装修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或者完成后,即使没有发票,我们也需要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来确认相应的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该在费用发生的期间进行确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款项或者取得发票时确认。此时,应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装修费用较大,受益期限较长)或“管理费用”(如果装修费用较小)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会在受益期间内分期摊销。 然后,关于发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支付装修款后,您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开具发票。如果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若未能取得有效凭证,相应的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但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还是可以按照规定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最后,在账务处理上,取得发票后,如果发票金额与之前暂估的金额一致,无需进行调整;如果发票金额与暂估金额不一致,需要调整相应的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同时,根据发票的进项税额(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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