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怎么申请执行?


当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在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申请执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申请执行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申请执行的前提是拿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经过法院判决的判决书,或者经过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裁决书等,并且这些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而债务人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这就好比比赛结束,裁判已经宣布了结果,但是输的一方却不按照结果执行。 接着是申请执行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你要在规定的二年时间内去申请执行,不然可能会丧失申请执行的权利。 然后是申请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来说,要准备申请执行书,在申请执行书中要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还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等。同时,要准备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之后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 在整个申请执行的过程中,申请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