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民事案件如何适用诉讼时效?
我有个民事纠纷准备起诉到法院,听说有诉讼时效这回事。我不太清楚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诉讼时效是怎么起作用的。比如超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法院会主动适用吗?希望了解一下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则。
展开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意味着,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向法院起诉,可能就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诉讼时效适用遵循一定的规则。首先,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被告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不能主动提醒被告,也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只有当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才会审查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如果原告的请求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被告提出抗辩且查证属实,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被告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另外,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法定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