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司要求补偿社保该怎么写?


当您需要向公司要求补偿社保时,撰写一份合理有效的申请是很重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点及内容示例。 首先,申请书应具备基本的格式。标题可以直接写“社保补偿申请书”。开头顶格写公司名称或者负责人称呼,例如“尊敬的[公司名称]领导”,然后加上冒号。接下来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内容。最后右下角写明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正文部分,要清晰地阐述自身情况。先简要介绍自己在公司的工作信息,包括入职时间、所在部门、岗位等,这是为了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我于[入职日期]进入公司[部门]担任[岗位]一职”。 接着,明确指出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的事实。您可以说明自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按照规定为您缴纳社保,这让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比如“自入职至今,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这使我的社保权益未能得到保障”。 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明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所以,公司不给您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之后,正式提出您的诉求,即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保费用。比如“现依据法律规定,特向公司申请补缴自[入职日期]至[当前日期]的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有必要,您还可以在结尾处表达希望公司尽快处理此事的意愿,以及对公司的感谢。例如“希望公司能够重视并尽快处理此事,感谢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以下是一份简单的示例: 《社保补偿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名称]领导: 我叫[您的姓名],于[入职日期]进入公司[部门]担任[岗位]一职。自入职至今,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这使我的社保权益未能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公司有义务为我缴纳社会保险。 现依据法律规定,特向公司申请补缴自[入职日期]至[当前日期]的社会保险费用,望公司予以批准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申请人:[您的姓名] [申请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