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我家里有好几个需要我抚养的人,有老人也有小孩。现在涉及到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该怎么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法来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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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对于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计算时,首先要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一般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然后,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不同进行分别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假设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A元,有三个被扶养人,分别是未成年人甲(扶养年限为a年)、成年人乙(扶养年限为b年)、老年人丙(扶养年限为c年)。计算时要先确定每个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计算比例,然后逐年计算每一年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如果某一年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超过A元,就按照A元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实际计算的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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