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收入对应成本该怎么算?

我在做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遇到了调整收入对应成本计算的问题。不太清楚这成本计算的方法和依据是什么,也不确定具体该怎么操作,担心算错会影响公司税务情况,希望了解下正确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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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税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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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收入对应成本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成本的计算要遵循配比原则,也就是收入和成本要相互匹配。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对于调整收入对应成本的计算,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它是指根据先入库先发出的原则,对于发出的存货以先入库存货的单价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比如企业先购入一批成本为10元每件的货物,之后又购入成本为12元每件的货物,在销售时,先按照10元每件的成本计算销售出去货物的成本。 加权平均法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它是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存货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和月末结存存货成本。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个别计价法是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计算调整收入对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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