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时收到哪些文件就可能面临强拆了?

我家这边正在搞征地拆迁,最近陆陆续续收到了一些文件,心里很慌,就怕哪天房子突然被强拆了。想问问大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到哪些文件就意味着可能会面临强拆啊?我得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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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到某些特定文件确实可能意味着面临强拆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文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是一份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文件。当行政机关认为被拆迁人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行政机关可能会实施强拆。 其次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还有《催告书》。当被拆迁人收到上述相关决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履行义务,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会发出《催告书》,督促被拆迁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内容。若被拆迁人在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行政机关就可能会启动强拆程序。 最后是《强制执行决定书》。这是行政机关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决定对被拆迁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最终文件。一旦收到该文件,被拆迁房屋被强拆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不过,即使收到这些文件,被拆迁人也有相应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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