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西安工伤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标准,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它规定了职工工伤或因工去世后家属应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如果单位没给买工伤保险,那单位就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赔偿。 常见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10级标准不同。比如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27 ,二级是本人工资×25 ,三级是本人工资×23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在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时由单位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 ,三级为本人工资×80%等。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级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5-6级由用人单位补足。 -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 -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个月,经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实践中多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单位未安排则单位支付。评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社平工资×50%,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社平工资×40% ,部分不能自理按社平工资×30%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这些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规定。 -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有特殊规定。 统筹地区:一般指以一定行政区域为范围统一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