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工伤工资赔偿款?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想申请工伤工资赔偿款,但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样的流程,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而错过申请时间或者申请失败,所以想问问到底怎样申报工伤工资赔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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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工资赔偿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另外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受伤害者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两名以上旁证人的证言证明等材料;特殊情况还需提交如因公出差受伤的派工单等原始证明。 接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会详细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要时还会对该事故伤害进行深入的调查和核实。 然后,经过全面审核与评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会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同时也会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为工伤后,若涉及劳动能力影响,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持鉴定结论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待遇。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的地区范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指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相关事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承办社会保险事务的组织,比如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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