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要先明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基于这些法定情形,证据收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如果是想证明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这就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像医院的诊断书、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等 ,这些材料能直接说明对方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 若要证明对方有不良生活习惯或未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可以向对方的邻居、朋友请求其出具相关证明。比如邻居可以证明对方经常酗酒回家,对孩子不管不顾;朋友能说明对方很少陪伴孩子成长等。 要是对方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频繁更换居住地址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稳定生活,房屋所有权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信息,能体现出对方居住的稳定性。 要是想证明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果对方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情况相对容易查询确定。另外,如果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也能从侧面反映对方的经济状况不佳。 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只有合法取得的证据才能被法庭认可。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