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码标价该如何赔偿消费者?
我去一家商店买东西,结账时发现价格比我预期高很多,仔细一看才发现商品根本没有明码标价。我觉得商家这样做很不合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消费者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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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明码标价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它指的是商家要公开明确地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等相关信息,让消费者在购买前就能清楚知晓。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如果商家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就违反了这项法律规定。 对于商家没有明码标价的行为,首先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不过这是行政机关对商家的处罚,关于对消费者的赔偿,法律并没有直接明确的统一标准。 如果商家因未明码标价导致消费者多支付了价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部分。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要回自己因为商家未明码标价而多花的钱。 若商家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给消费者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消费者为了处理该问题产生了额外的交通费用、时间成本等,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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