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非工作时间死亡如何赔偿?
在工地工作时,有工友在非工作时间突然去世了。现在家属很着急,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想了解一下,在工地非工作时间死亡的话,具体赔偿是怎么规定的、赔偿的流程是什么,还有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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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非工作时间死亡的赔偿问题,需要先明确是否属于工伤。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符合这种视同工伤的情况,其直系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要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属于非因工死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外,如果存在侵权责任人,由相关侵权责任人来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费用;要是没有侵权责任人,可能就由工人及其家属自行负担丧葬费等费用 。 具体到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话)。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就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筹集、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 供养亲属:是指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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