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手骨折该怎么赔偿?


工伤手骨折的赔偿,需要先进行一系列的流程,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其次,赔偿项目及对应支付主体如下: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实际发生的治疗工伤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 **交通食宿费**:如果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照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执行。 - **辅助器具费**:如因手骨折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相关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应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生活护理费**:若手骨折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第三十八条第五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是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七项规定。 -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伤残津贴(五至六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工资、所在地区以及伤残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例如,在部分地区,工伤十级、工资6000左右的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即42000元左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加起来可能在3万至5万之间,此外还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等。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赔偿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