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九级工伤是怎么赔偿的?


当职工在厂里遭遇九级工伤时,赔偿涉及多个方面,相关赔偿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同时,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也都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