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市多收钱该如何赔偿?

我去超市买东西,结账时发现超市多收了我的钱。我很生气,也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怎么赔偿我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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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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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多收钱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法律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欺诈行为指的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果超市多收钱是故意为之,那就很可能构成欺诈行为。而不当得利则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如果超市多收钱并非故意,但确实多收了消费者的钱,这就属于不当得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超市多收钱被认定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赔偿购买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如果这个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超市应赔偿五百元。 若超市多收钱不构成欺诈,仅仅是多收了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当返还多收的钱给消费者。 消费者遇到超市多收钱的情况时,应先收集好购物小票、商品价格标签等相关证据,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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