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价签与实物不符该如何赔偿?
去超市买东西,结账时发现价格和价签上标的不一样,感觉自己被坑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怎么赔偿我,我有哪些权益可以维护,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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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购物时遇到价签与实物不符的情况,这在法律上可能涉及欺诈消费者的问题。欺诈消费者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当超市价签与实物价格不符,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就可能构成这种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超市价签与实物不符而购买了商品,你可以要求超市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超市也应赔偿你五百元。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超市价签与实物不符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超市进行相应的处罚。 所以,当你遇到超市价签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时,你可以先与超市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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