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到期后政府收回该如何补偿?

我有套房子,产权快到期了,听说政府可能会收回。我挺担心的,毕竟这房子是我大半辈子的心血。我就想知道,要是政府真收回的话,会按照什么标准补偿我呢?是按当时买房的价格,还是现在的市场价格?有没有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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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到期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因为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是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通常不会存在政府收回土地进行补偿的情况。但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非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政府收回土地及地上房产,补偿的方式和标准要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和具体法律规定。补偿一般会考虑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土地和房屋的市场价值等因素。通常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补偿的参考依据。政府收回土地时,会遵循法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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