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合同适用留置权?

我在做一些商业合作时涉及到合同问题,不太清楚在哪些合同里能行使留置权。比如我给别人加工一批货物,对方没按约定付款,我能不能留置这批货物呢?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合同适用留置权,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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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输合同
  • #承揽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在我国,适用留置权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保管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按照约定保管寄存人的物品,如果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费用等到期债务,保管人就有权留置保管的物品。比如,你将自己的车辆交给一家汽车修理厂保管,到期后却不支付保管费,修理厂就可以留置你的车辆。 第二,运输合同。在货物运输合同里,承运人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等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例如,物流公司将一批货物运达目的地,货主却拒绝支付运费,物流公司就能够留置这批货物。 第三,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不支付报酬等费用时,承揽人有权留置工作成果。就像前面提到的加工货物的例子,如果定作人不支付加工费,加工人就可以留置加工的货物。 第四,行纪合同。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留置委托物。比如,行纪人帮委托人销售一批商品后,委托人不给付报酬,行纪人就有权留置剩余的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同时,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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