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处理?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身体状况比之前更差了,怀疑是医院治疗过程有问题,引发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我不太清楚在民法里遇到这种纠纷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找医院协商,还是需要走法律途径,具体的流程和方法是什么,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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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中,当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一种较为简便、直接的方式,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就纠纷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医疗损害的事实、责任以及赔偿等问题交换意见,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组织,它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再者是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包括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 此外,还可以申请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纠纷进行调解。不过,行政调解并非必经程序,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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