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界定的,是基于合意表示还是用于家庭日常?

我和我爱人最近在经济上有点纠纷,有些债务不太清楚到底算不算共同债务。有些债务是我俩一起同意借的,还有些是对方借了用于家里日常开销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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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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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一个在婚姻关系中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债务承担上的权利和义务。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要还的债。 在法律上,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关键标准。一个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表示,另一个是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首先说基于合意表示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好比,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知道了并且表示认可,那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要还的。这种规定其实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比如说,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两人都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那么这个房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个标准是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开销、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举个例子,如果一方为了给家里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交学费等借了钱,即使另一方没有签字,这笔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这些支出是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而且这笔钱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投资生意是夫妻共同的意愿或者收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就不能要求另一方一起还债。 所以,在判断夫妻共同债务时,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对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债务是你们两人一起同意借的,那很明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对方借了用于家里日常开销,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就要看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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