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财产该如何界定?
最近在考虑买房结婚的事情,对于房子婚前财产的界定不太清楚。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状况,财产分割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到底怎样才算是婚前财产,是看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还是房产证办理时间,又或者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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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并且付清房款、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却基于某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在法律上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其次,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判断房子是否为婚前财产,关键在于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间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明确约定,并进行书面记录,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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