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如何认定的?


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确地想要伤害对方,比如拿着凶器去攻击他人;间接故意则是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伤害结果,但对可能造成的伤害持一种放任的态度。例如,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让对方受伤,却还是实施了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作为,比如殴打、用凶器伤害等;也可以是不作为,但前提是行为人有特定义务阻止伤害结果发生却没有履行。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造成他人伤害,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最后,伤害结果也是重要的判断因素。一般来说,只有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相关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当然,具体的伤情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认定故意伤害罪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和伤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方面就做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