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证据清单该怎么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清单,是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交证据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件,它能够清晰地展示证据的相关信息,方便仲裁委对证据进行审查和管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证据清单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证据清单”即可,字体可适当加粗,放在纸张顶部居中位置,这样能让仲裁委工作人员一眼识别文件性质。 接着是当事人信息,要依次列出提交证据一方的姓名(如果是单位则写单位名称)、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需写明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仲裁委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确保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法律依据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其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 然后是证据详情,这是证据清单的核心部分。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如时间顺序或证据重要程度依次罗列证据。每一项证据需包含以下内容: 证据编号:通常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如“证据1”“证据2”等,便于在仲裁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引用和说明。 证据名称:要准确概括证据的内容,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名称应简洁明了,让仲裁委工作人员一看就能大致了解证据的性质。 证据来源:即说明证据是从哪里获得的。比如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后双方各自留存一份,那么证据来源可写“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并留存”;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可写“XX银行打印”。明确证据来源有助于仲裁委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证明内容:这是证据清单中最重要的部分,要详细说明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比如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内容;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实际发放工资的金额、时间等情况。证明内容应与仲裁请求紧密相关,且表述要准确、清晰。 最后是落款,需注明提交证据的日期,并由提交人签名(如果是单位,还需加盖单位公章)。这表示当事人对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总之,填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证据清单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清晰,以提高仲裁效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