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6000元是否可以起诉?
我被公司拖欠了6000元工资,多次沟通都没拿到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公司要回工资,起诉的话有哪些流程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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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拖欠工资6000元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但通常不能直接起诉,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首先来解释下劳动仲裁和起诉这两个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而起诉则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意味着,劳动争议一般要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去法院起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6000元,劳动者可以先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后,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虽然不能直接起诉,但在走完法定前置程序后,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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