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骗了我一笔钱,但我不太清楚这诈骗金额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他实际骗到手的算,还是按我损失的算呢?我想了解下认定诈骗金额有没有啥标准和方法,好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诈骗金额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对于判断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量刑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在法律上,诈骗金额一般指的是行为人通过诈骗手段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这是比较直观的一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骗子从被害人那里拿到手的钱或者财物折合成的价值。例如,骗子通过虚假承诺让被害人给了他5万元现金,那么这5万元就是诈骗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同的诈骗金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幅度。对于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在认定诈骗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有些情况下,诈骗行为可能涉及多次诈骗,这时要将多次诈骗的金额累计计算。但如果其中有部分金额已经被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情节。还有,如果诈骗的财物是物品,要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来计算,通常会根据市场价格等进行评估。另外,如果存在一些间接损失,比如因为诈骗导致被害人生意受损等额外的经济损失,一般不直接计入诈骗金额,但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酌情考虑的情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