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逃逸如何判定?


肇事司机逃逸的判定,是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它涉及到肇事司机是否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肇事司机逃逸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逃避法律追究”这个主观目的。也就是说,司机主观上有不想承担事故责任,想要躲开法律制裁的想法,并且实施了逃跑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二条规定情形包括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等多种情况。 再者,在实践中,有一些具体的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存在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的。 总之,判定肇事司机是否逃逸,需要综合考虑司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逃逸行为会让肇事司机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加重、行政处罚升级甚至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