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情况下买的房子归属如何确定?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事实婚姻。期间我们一起买了套房子,现在感情出问题要分开,这房子到底该归谁啊?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明白自己有没有份。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一种婚姻状态。不过,在我国法律规定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在事实婚姻(符合上述法律认定的情况)期间购买的房子归属问题,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事实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子,并且是用双方共同的收入购买,或者双方都对购房有出资行为,那么该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原则上会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但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假如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期间购买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有出资购房,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产份额;如果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通常房子归出资方所有。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有出资,并且是基于共同生活等目的而购房,也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房产份额。 所以,要确定事实婚姻情况下买的房子归谁,需要先判断是否属于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然后再结合购房的出资情况、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