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期间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直同居。期间我们一起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人名字。现在我们感情出问题要分开,这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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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明确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同居关系相对来说法律界定没有那么明确。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通常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出资,既可以是双方直接支付购房款,也可以是双方共同偿还房屋贷款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同居情况下,这种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份额,属于按份共有财产。 其次,如果是一方出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因为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赠与行为完成后,另一方就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最后,如果是一方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通常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原则,不动产以登记确定产权归属。所以,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结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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