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明知”是如何认定的?

我涉及一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听说认定‘明知’很关键。我不太清楚在这类案件里,‘明知’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是根据我实际知道的情况,还是有其他判断标准?我想弄明白这个,好了解自己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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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产刑事明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明知”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通俗来讲,“明知”就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这件事是清楚知晓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首先,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这就好比你卖东西,上面的商标明显被改动了,你还继续卖,那很大程度上可以认定你是“明知”的。其次,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好像之前因为卖假货被处理过,之后还接着卖同样的假货,那肯定能说明你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再者,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也就是如果你对授权文件进行造假或者知道文件是假的还使用,那就是“明知”了。另外,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也可以认定为“明知”。这里的“应当知道”是指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判断出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于“明知”的认定,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接触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的情况、交易方式、价格等。例如,如果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那很可能意味着你知道商品存在问题。总之,“明知”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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