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指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遗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认定代书遗嘱效力的方法。 首先,从遗嘱人的角度来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头脑清醒,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已经丧失了认知能力,比如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等疾病,那么这份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代书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己内心真正想要表达的,没有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有人通过威胁、欺骗等方式让遗嘱人立下代书遗嘱,那么这份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有严格的要求。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继承人的朋友、生意伙伴等可能就不适合作为见证人。 另外,遗嘱的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将国家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也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份额。 最后,如果对代书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在诉讼过程中,主张遗嘱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 总之,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形式要件以及内容合法性等多个方面。只有当代书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