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


在法律领域,事先防卫和正当防卫是两个重要的概念,正确区分它们对于判定行为是否合法有着关键意义。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事先防卫。事先防卫指的是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的时候,就对可能实施侵害的人采取了防卫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对方还没动手,你就先出手了。例如,仅仅因为对方口头威胁说要伤害你,你就马上动手攻击对方,这就是事先防卫。这种防卫行为通常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因为不法侵害还没有实际发生,没有紧迫的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精神,事先防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因为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侵害他人的意图,而不是基于保护自己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接下来,我们看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也就是说,当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正在进行时,你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对方已经动手殴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进行反抗,这就是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事先防卫还是正当防卫呢?关键在于判断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如果不法侵害只是处于预备阶段,还没有对合法权益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此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先防卫。只有当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并且正在进行,防卫行为才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例如,对方只是在远处拿着凶器慢慢靠近,还没有到达能够实施侵害的距离,此时你就冲上去攻击对方,可能属于事先防卫;但如果对方已经拿着凶器冲到你面前,举起凶器准备攻击,你此时进行反抗,就很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结合你自己的情况,对方扬言要收拾你,但还没有实际对你实施不法侵害,你就提前准备工具,这本身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过,当对方真的来找你麻烦并开始实施侵害行为时,你使用工具进行反抗,这部分行为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比如对方侵害的程度、你反抗的手段和强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如果你的反抗行为与对方的侵害行为基本相当,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侵害,那么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如果你的反抗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对方不必要的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