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在一起生活八年该如何分配?
我有一套婚前房产,和伴侣一起生活八年了。现在因为一些原因可能要分开,我不太清楚这套婚前房产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分配,是还完全属于我个人,还是会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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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婚前房产的分配有着明确的规定。婚前房产指的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比如在一起生活八年,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无论婚后共同生活了多久,这套房产依然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等情况下,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如果只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一般不会因为共同生活八年就改变其归属。但要是涉及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况,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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